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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CI系列温差电致冷组件总规范

 更新时间:2019-11-15 点击量:2102

Q/BGU7-90

TECI系列

温差电致冷组件总规范

TECI系列温差电致冷组件总规范

1本标准为TECI系列温差致冷组件总的要求。它适用于正式生产的TECI系列温差致冷组件(以下简称组件);对组件的特殊要求,供需双方协商解决。

1.1本标准的内容包括:

a.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;

b.验收规则;

c.标志、包装、贮存;

d.其它。

1.2引用标准

SJ  2855 温差致冷名词术语

SJ  2856 温差电致冷组件型号命名方法

GB 2828  逐批标查和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

GB 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(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)

GB 242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

2 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

2.1 试验条件

2.1.1 气候条件

a.温度:5~30

b.相对温度:小于80%

c.气压:86~106千帕(645~795mmHq

2.1.2 散热条件

测试组件的热电参数时,热端应采取散热措施。

2.1.3 供电条件

   组件为电流换能性器件,致冷时必须使用纹波系数小于10%的直流电流,产品测试时一般采用纹波系数小于2%的直流电源,并注时直流电源纹波系数。

2.2 全部组件必须进行合理的有效工艺筛选。

2.3 外观

2.3.1 目测组件的外形,引出线的排列位置及正负极标志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。

2.3.2 目测组件的外观应无锈蚀或其它机械损伤,内部不得有污物,元件排留应整齐。

2.3.3除双面金属化的组件对厚度偏差不要求外,一般组件的厚度的偏差应在±0.05mm的范围内,试验方法是用千分尺测量四角和中心5点,测试后符合规定的要求。

2.3.4 除双面金属化的组件对平行度偏差不要求外,组件的平行度误差应小于0.05mm,试验方法是将组件置于一基准平面内,用百分表测量四角和中心5点,以中心为基准点。四角四点中大超差值应符合规定的要求。

2.4 组件的热电参数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。

2.4.1 组件的大温差△Tmax的测试按SJ2858-88《温差电致冷组件性能的测试方法,温差及低冷面温度的测试方法》进行,或按Q/BGU9-90进行。

2.4.2 组件工作电压和大温差电流的测试是在测量大温差△Tmax时记下的电压值和电流值,组件大温差下的工作电压,大温差电流的离散率的值小于10%

2.4.3 组件的欧姆电阻R的测试时在环境温度为23±1时,给组件施加1000HZ的交流电流,其电流的有效值<10mA,测试组件上的交流电压有效值,根据欧姆定律求出欧姆电阻,其致冷组件的欧姆电阻值的离散率的值小于10%

2.4.4 大致冷功率Qmax是在热端温度为27±1T=0时按公式(1)计算

Qcmax=0.07NI(瓦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1

式中:N——组件对数;

      I——组件的大温差电流。

若热端温度不是27,而是3~50范围时,大致冷功率Qcmax将按公式(2)加以修正。

Qcmax/th=Qcmax[1+0.0042(Th-27)]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2

式中:Qcmax—热端Th=27 的大致冷功率;

   Qcmax/th—热端Th=3-50时实测温度下的大致冷功率。

2.4.5 温度均匀性试验

 将组件置于27±1的散热板上,通大温差电流,测量冷面9点温度,以中心为基准点,其余8点离边的距离小于1/4边长,这8点与中心值的差值应小于±4.

2.5 组件的引出线应牢固的与组件连接,经下列试验后引出线不应有断裂与机械损伤。

2.5.1引出线抗拉试验

 将组件垂直固定,轮流在每根引出线上沿轴线方向加静负荷19.6N,时间10±1秒,引出线不得有断裂与机械损伤。

2.5.2 引出线弯曲试验

  将组件水平固定,在引出线端部沿垂直方向加静负荷4.9N,时间为10±1秒,引出线不应有断裂与机械损伤。

2.6 产品的结构应牢固可靠,经下列试验后,其结构应完整,热电参数应符合规定的要求。

2.6.1高温试验

   GB2423.2-81试验方法进行,将非工作状态下的组件放置在温度为70的范围内,持续时间为16h,试验后在室温下放置2h,然后再4h内测完大温差,其值应符合规范表的要求。

2.6.2 变频振动试验

  GB242310-81的试验方法进行,将非工作状态下的组件固定在变频振动后上的夹具上,做x.y两个方向的试验,振动频率为10~500~10HZ,振幅为0.35mm,加速度为10±1g,一次扫面3分钟,每个方向扫面10次,试验后组件的大温差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。

2.6.3 温度变化试验

  GB2423,2-81试验方法进行,将非工作状态下的组件放置在温度为-55~+70±3的范围内,持续时间各30min,转换时间大于2min小于3min,循环次数5次,试验后在室温下放置2h,然后在4h内测完大温差,其值应符合规范表的规定。

2.7 组件经下列工作寿命试验后,热电参数应符合规定的要求。

2.7.1 电耐久试验

 将组件置于27±1的散热板上给组件施加大温差电流168h,试验后在室温下放置2h,然后在4h内测完组件的大温差,其值应大于试验前大温差的0.85倍。

2.7.2 AC交变试验

将组件安装在实验台上,通电6s 18s,后向通电6s再停18s,为一循环周期。通电时,调电流使热面温度达到80,试验时间为12h,试验后组件的欧姆电阻R1的变化R1的值与原欧姆电阻R1之比小于10%

3 验收规则

3.1产品的验收规则按以下三种进行。

3.1.1 成品检验(CD

3.1.2 例行试验(LX

3.1.3 交换试验(JS

3.2 成品检验由生产厂检验部门进行,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由生产厂自行规定。

3.3 例行试验

3.3.1 例行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,产品在连续生产一年以上,但连续三次例行试验都是一次通过,则例行试验允许每半年一次,月产量少于500块的产品每季度进行一次。

3.3.2 例行试验的产品应以成批检验合格产品中任意抽取,每个试验分组抽取一组样品进行试验,各组样品分别编号与标记并保持到试验终止。以便各个样品在实验前,试验中间与试验终止后考核其变化。

3.3.3 例行试验引用GB2829-81判断水平Ⅱ,一次抽样方案,例行试验的项目顺序。产品合格质量水平RQL值及判定数据见表1.

1

分组序号

试验项目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引用标准

RQL

判定数据

AcRo

文本框: 外观外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标准2.3.1

        外表面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标准2.3.2

        厚度误差          本标准2.3.3

        不平行度          本标准2.3.4

40

12

文本框: 热电参数        大温度          本标准2.4.1

        工作电压大      本标准2.4.2

        温差电流

        温度均匀性           本标准2.4.5

 

引出线

温度

        引出线抗拉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标准2.5.1

        试验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引出线弯曲        本标准2.5.2

        试验

文本框: 环境试验        高温试验          本标准2.6.1

        变频振动

        试验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标准2.6.2

        温度变化

        试验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标准2.6.3

30

12

 

工作寿命

电耐久试验          本标准2.5.1

        AC交变试验         本标准2.5.1

 

30

12

全部通过上述试验项目,满足表1中的规定,则例行试验为合格。

3.3.4 例行试验头一次抽样检查判为不合格时,该批产品可以在失效分析的基础上,采取必须的措施剔出不合格品,再重新提交例行试验,其允许不合格的质量水平RQL值及判定数据均按3.3.3款及表1的规定。

3.4 交换试验

3.4.1 经例行试验合格的产品提交给使用方时,应进行此试验,交换试验由生产厂和有货方共同进行,若使用方接到生产方通知的两周内,不能参加验收时,可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验收。

3.4.2 交换试验的抽样,引用GB2828-81一般检查水平Ⅱ,一次抽样方案。

3.4.3 交换试验的项目序号及组件的合格质量水平AQL值见表2.

2

分组序号

试验项目

引用标准

AQL

文本框: 外  观

 

 

 

外形

外表面

厚度误差

不平行度

本标准2.3.1

本标准2.3.2

本标准2.3.3

本标准2.3.4

4

文本框: 热电参数

 

 

大温度

工作电压

大温差电流

 

本标准2.4.1

本标准2.4.2

2.5

3.4.4 交换试验一次验收不合格时,此检验批可经过筛选再重新提交检验,其检验标准仍按表2的规定。

4 标志、包装、贮存

4.1 产品应具有下列标志,型号,批号

4.2 产品应有良好的包装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,包装盒内应有产品说明书,盒上应有封条并注明

4.2.4 生产厂商标;

4.2.2 产品型号、产品数量

4.2.3 检验员、包装员代号

4.2.4 包装日期

4.3   产品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:

4.3.1 生产厂商标;

4.3.2 产品标准编号、型号;

4.3.3 产品的主要用途;

4.3.4 产品的主要热电参数与特性曲线;

4.3.5 产品的外形图

4.4   产品包装应坚固并清晰注明“小心”、“防滑”、“防震”字样或图样。

4.5   产品应保存在-10~+40,相对温度不大于80%干燥通风而且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,在一年内确属生产厂制造的原因而损坏的产品,生产厂应负责调换。

5   其它

5.1 长期存放试验

在规定条件下存放3~5年,供提交产品质量参数。

5.2 长期寿命试验

   在规定条件下进行1000~5000h试验,或更长时间的寿命试验,供提交产品质量参考。